我买的蓝光的房子,装修3个月,住第二个月时就发现主卧室顶面裂缝了,跟物业协商,物业说这是承包给第三
顶面裂缝,这个是房屋质量问题,是你跟开发商之间的纠纷,物业公司跟你说了开发商已经把售后维修承包了第三方,那就是第三方处理维修的事情,而你要求赔偿、房租等等问题,你应该去找开发商。这里涉及的是购房合同、购房款、房屋质量及维修赔偿。
而,物业费,是物业合同,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你支付酬金。你的房屋质量不是物业公司的问题,而且室内部分也不在物业服务范围内,如果要物业公司入户维修,这属于有偿服务,你要另外给钱的,不是物业费支撑的部分。你拖欠物业费已经违约了,物业公司有权去起诉你,而你只能败诉,老实的缴纳物业费及滞纳金。
你的问题,就是把自己的问题强行推诿给第三方物业公司,要求对方承担不可能承担的职责,而你应该找的开发商却不去面对,以为胁迫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就能协调你跟开发商的问题。同时,无视了2个合同约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