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新成立的一家装饰公司名义上是注册资金30W,但实际上各股东却还没有投入,而是先拿收入的10W运转...
这个问题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但是只要是工商批准注册的公司一定会有注册资金到位并应有验资报告,不管这笔钱是借入的还是其它形式的都应该计入注册资金,如果没有资金到位工商局应该不会批准成立,所以用于验资报告的原始凭证就应该是注册资金的原始记账凭证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如果说当时的注册资金是借的后期归还他人,应该作为:
借:其他应收款--XXX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10万收入开票后应该计入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企业还会涉及到应交税费科目)
当以后公司有多余款项分红时,股东可以将分得的红利再转入公司作为借款收回原来借出的注册资金,冲减其他应收款--XXX的借款,直到全部收回时,才完成股东们的实际投入。